作者: twp
(緊急公告)嚴禁發表關於家庭暴力的文章。
網絡世界與現實世界沒分別,大家上網時,切勿掉以輕心,以免觸犯法例。我們時常收到會員投訴,指有會員在本論壇家庭暴力,此舉不但有機會觸犯法例,亦對其他網友造成危險,而且做法是十分可惡!
請大家留意,本論壇總規C部提及,「嚴禁在本壇家庭暴力。」一經發現,屬嚴重違規行為,會按以下總壇規處理。C2系列。【第四級違規:永久禁止訪問。】另家庭暴力有可能被控「襲擊罪及刑事恐嚇罪」,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24條,如果家庭暴力者威脅任何人,指會傷害其身體、名譽或財產,或威脅會作出違法行為,意圖令受害人作出他 / 她原本沒有法律義務去做的事;或不作出他 / 她原本有法律權利去做的事,即屬犯罪。干犯此罪行,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兩年;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監禁五年。《刑事罪行條例》 第24條包含的威嚇行為很廣泛,共通點是意圖嚇怕受威嚇的人。即使最終沒有實行,單單是恐嚇已經構成犯罪。此條例或可保護使用者免受家庭暴力,但調查過程累贅,需要辨認欺凌者的身份,並要視乎案件是否有足夠證據讓警方提出檢控。
顧已及人,請大家當一個守法的網民,以保障自己及其他網友安全。
如本情報站發現有人在本站家庭暴力的片段,或從其他途徑收到這類的錄影片段,本情報站會將該片段交由警方、校長/師長或社工處理及檢舉。
另在所有模擬市民系列、模擬市民中世紀、模擬市民社會或我的模擬人生發文章時嚴禁張貼以攻擊別人為目的的作品。〈第三級違規〉(違者每帖扣減15積分至70積分、關帖及下沉帖一次、不作提醒及不可享有二十四小時更正時間。※#)《第三級違規。》
若發現或類似家庭暴力文章,請立即去投訴區(只供會員)或留言畫板留下投訴資料,而不是在欺凌文章回帖或參與欺凌討論,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以下例子文章是絕對不能容忍。
歐風別墅住戶+爆笑小插曲:
香港:http://blog.yahoo.com/twp-hk/articles/861127
台灣:http://tw.myblog.yahoo.com/twp-hk/article?mid=7862
文章轉載:http://tw.myblog.yahoo.com/jw!o3yGv86AHxTOsydfjhFH9tE-/article?mid=4454
T.W.P@形點情報站敬上。
犯規一次,誠信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