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有關以恐嚇手段刺激帖子人流的情況。(2012-11-27)
作者: twp
(重要公告)有關以恐嚇手段刺激帖子人流的情況。相信大家唔多唔少都會被標題而入黎,首先請放心:就呢個帖黎講,回唔回覆都絕對唔會禁言!
論壇帳號身外物,被禁言仍然事小,但若標題涉及大家既屋企人,各位仍然會處之泰然嗎?
似乎已經引起輿論,既然係咁,改返做正式標題;直接進入主題。
最近有部份帖子以"唔回死全家"等字眼吸引其他會員留言,帖子回覆量固然提升,但因恐嚇而留言係咪每位樓主所希望見到既情況?
帖子本身如果有討論空間,即使樓主並無宣傳亦能有高回覆量。
借恐嚇T.W.P官方論壇人流絕對係自欺欺人呢!
大家可能對上述恐嚇毫不懼怕、一笑置之,不過事實上版主們或管理人員們最近收到部份會員短訊或投訴,表示此類字眼對佢地造成不安。
壇規寫明B3版規禁止迫人回覆及B4版規發帖時禁止用Hide碼等影響曝光率,並無確實禁止以此類句子吸引人流,不過希望各位發帖可以留意自己措辭並留意B2及B3版規,避免導致人心惶惶。
論壇歡迎各位在聊天室發帖抒發己見。
但若有會員濫用言論自由而出言傷人,版主有權關掉帖子、以免情況變得更為嚴重。
在此呼籲,建立良好討論氣氛有賴各位出一分力!
如果對以上有任何疑問,歡迎留言或以短訊向版主查詢。
犯規一次,誠信丟失。
(緊急公告)任何在香港網路大典參與反TWP的活動會處以E1的永久禁止訪問處分!(2012-11-25)
作者: twp
(緊急公告)任何在香港網路大典參與反TWP的活動會處以E1的永久禁止訪問處分!若見到或類似以下消息或連結,請立即去投訴區或留言畫板(只限PC用家)留下投訴內容,而不是參與違規討論,本壇會盡快將兇手繩之於法!
以下消息:
1.本條目被懷疑含有廣告成分。
請協助使用中立的觀點重寫這篇條目。非常明顯的廣告內容會被快速刪除。
2.屢次增加不實資料。
2012年10月28日 (日) 03:41 Tcshek (對話 |貢獻)已封禁“Twpcentre (對話 |貢獻)” (建立帳號已禁用、禁止電子郵件、禁止編輯自己的用戶討論頁)而終止時間為1個月 (屢次增加不實資料)
請注意發出以上的消息或參與消息等同違反以下版規!
E1:第二級:永久禁止訪問直至取消我黑名單為止!
犯規一次,誠信丟失。
(緊急公告)嚴禁發表虐待動物的文章。(2012-11-25)
作者: twp
(緊急公告)嚴禁發表虐待動物的文章。網絡世界與現實世界沒分別,大家上網時,切勿掉以輕心,以免觸犯法例。我們時常收到會員投訴,指有會員在本論壇虐待動物,此舉不但有機會觸犯法例,亦對其他網友造成危險,而且做法是十分可惡!
請大家留意,本論壇總規C部提及,「嚴禁在本壇虐待動物。」一經發現,屬嚴重違規行為,會按以下總壇規處理。C2系列。【第四級違規:永久禁止訪問。】另虐待動物有可能被控「襲擊罪」,根據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24條,如果虐待動物者威脅任何人,指會傷害其身體、名譽或財產,或威脅會作出違法行為,意圖令受害人作出他 / 她原本沒有法律義務去做的事;或不作出他 / 她原本有法律權利去做的事,即屬犯罪。干犯此罪行,經簡易程序定罪,可被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兩年;經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監禁五年。《刑事罪行條例》 第24條包含的威嚇行為很廣泛,共通點是意圖嚇怕受威嚇的人。即使最終沒有實行,單單是恐嚇已經構成犯罪。此條例或可保護使用者免受虐待動物,但調查過程累贅,需要辨認欺凌者的身份,並要視乎案件是否有足夠證據讓警方提出檢控。
顧已及人,請大家當一個守法的網民,以保障自己及其他網友安全。
如本情報站發現有人在本站虐待動物的片段,或從其他途徑收到這類的錄影片段,本情報站會將該片段交由警方處理及檢舉。
另在所有模擬市民系列、模擬市民中世紀、模擬市民社會或我的模擬人生發文章時嚴禁張貼以攻擊別人為目的的作品。〈第三級違規〉(違者每帖扣減15積分至70積分、關帖及下沉帖一次、不作提醒及不可享有二十四小時更正時間。※#)《第三級違規。》
若發現或類似虐待動物文章,請立即去投訴區(只供會員)或留言畫板留下投訴資料,而不是在欺凌文章回帖或參與欺凌討論,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以下例子文章是絕對不能容忍。
歐風別墅住戶+爆笑小插曲:
香港:http://blog.yahoo.com/twp-hk/articles/861127
台灣:http://tw.myblog.yahoo.com/twp-hk/article?mid=7862
文章轉載:http://tw.myblog.yahoo.com/jw!o3yGv86AHxTOsydfjhFH9tE-/article?mid=4454
T.W.P@形點情報站敬上。
犯規一次,誠信丟失。